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一期)信息化升级
补充通知002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3.投标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评标项目“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其中带“★”号标注的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带“▲”号标注的内容每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共10项评审项)。未带标注的内容未响应或负偏离,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做要求的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满分20分)”修改为“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其中带“★”号标注的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带“▲”号标注的内容每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共10项评审项);未带标注的内容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有做要求的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正偏离不加分,扣分项扣完为止。(满分20分)”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00秒(含)前。
招标人: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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