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在校学生合法医保权益,规范医保报销流程,根据我校《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金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度门诊线下医保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额度
报销范围:
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统筹范围内校外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产生的合规费用(含药费、检验费、治疗费等,具体以医保政策及办法为准)。
2.龙子湖校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在龙子湖校医院就诊未能现场结算的门诊费用。
报销比例与额度:校内门诊费用报销90%,校外门诊费费用报销70%,一个参保年度内累计报销限额600元。
二、材料提交与审核安排
(一)需提交材料
1.有效就诊记录(含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费用清单或其他能证明科室及病历的材料等),审核合格后上交纸质材料。
2.公立医院门诊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发票上需手写“本人承诺此发票仅报销一次,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签名”。
3.现场登记本人身份证号及建行卡号。
4.2025年度毕业生报销材料可由他人代为提交办理,代办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学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二)两校区提交时间及地点
校区 | 提交时间 | 审核地点 |
龙子湖校区 | 12 月 22 日 —12 月 26 日 | 校医院 109 办公室 |
象湖校区 | 12 月 23 日 —12 月 26 日 | 校医院 103 办公室 |
(三)后续流程
校医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大学生门诊统筹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汇总后统一报送财务处;
报销费用由财务处直接转账至学生本人建行账户,到账时间以财务处转账进度为准。
(四)不予报销情形
1.由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法、违纪所致伤病的医疗费;
2.因交通事故、他人伤害、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医疗费;
3.工伤(含职业病);
4.美容、镶牙、义齿、洗牙、保健、疫苗费用;
5.市医保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情况。
三、重要注意事项
1.报销必须使用学生本人已激活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可正常转账),未激活或非本人建行卡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销资格。
2.请严格按照对应校区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3.材料需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报销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咨询电话及时间:
象湖校区85305008 龙子湖校区66078232
工作日 8:00—11:30 14:30—18:00。
5.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院每一位参保学生,确保学生知晓报销政策及流程,按时完成材料提交,保障医保权益顺利落实。
校医院
2025年12月1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