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1G0132 FS34082620250266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程岭初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继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破凉镇破凉社区康居路
中标金额:277679.8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277679.8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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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8mm 厚硅 PU 面层
品牌:一诺威
规格型号:8mm
数量:510?O
单价: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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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室内 P2 彩屏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DH-PHSIA2-YSH-A
数量: 9.3?O
单价:4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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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宜兵、陈海平、汪结学、韩仁清、刘小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46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程岭初级中学
地 址:宿松县程岭乡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8 6604 6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茂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15幢13号
联系方式: 张先生 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 6604 6806
十、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业绩承诺函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