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荥阳市公安局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公开-2025-11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公安局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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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拟选聘6家车辆维修单位对荥阳市公安局所有执法执勤及公务用车进行维修、保养、配件采购及室外救援服务。5.2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5.3入围供应商数量:6家车辆维修单位。5.4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荥阳市公安局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5.7框架协议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从2025年8月到2027年8月)(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查询结果由代理机构进行留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三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支持荥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5.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5.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5.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6.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收取,由入围供应商支付。7.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公安局 | |||||||||||||||
地址:荥阳市繁荣街001号 | |||||||||||||||
联系人:姚洪涛 | |||||||||||||||
联系方式:0371-646701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 |||||||||||||||
联系人:李征、张昳、刘冰航、陈静 | |||||||||||||||
联系方式:0371-6386887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征、张昳、刘冰航、陈静 | |||||||||||||||
联系方式:0371-638688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