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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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2,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万全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项目-站南北路、商业西街及滨河西路工程监理 招标编码:HBXY-2025-014 澄清内容 1:招标公告第 3.10 款(5)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市〔2011〕552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修改为:监理机构配备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 号)中的“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 澄清内容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 年 07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年 07 月 18 日 8 时 00 分 修改为:2025 年 07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21 日 23 时 59分 澄清内容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监理业绩评分(2)自 2022年 07 月 01 日以来完成的:具有工程投资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排水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情况,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信息等关键内容) 修改为: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合同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信息等关键内容。其他要求不变。 本澄清文件自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悉知,各投标人自行修改,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附: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河北希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07 月 14 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