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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大道南延线、暨南大道优化提升工程中间质量督查及质量鉴定(核验)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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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大道南延线、暨南大道优化提升工程中间质量督查及质量鉴定(核验)项目

JY-CSJN-Z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山大道南延线、暨南大道优化提升工程已由江阴市数据局以澄行审投核〔2023〕14号、澄行审投核〔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间质量督查及质量鉴定(核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检测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山大道南延线全长约4.3千米,宽39.5~70米;主路为城市快速路采用连续高架进行布设,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辅路为城市主干路兼顾一级公路集散功能,设计速度60km/h;全线含1处互通节点(远期预留长山大道-暨南大道互通立交)、3对高架上下匝道、8座地面桥涵。

暨南大道位于无锡市江阴市。路线沿暨南大道规划线位布设,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现状暨南大道终点处(桐前路以西),桩号LK0+021.000;终点位于与暨南大道规划线位惠山界处,桩号L/RK1+413.617,全长1.4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2.2 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执法质〔2020〕1号)、《江苏省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执法质〔2020〕2号)(文件若有更新按最新的执行)对长山大道南延线、暨南大道优化提升工程中间质量督查及质量鉴定(核验)项目的中间质量监督检查、交工质量核验、竣工质量复测、竣工质量鉴定,含缺陷责任期内的回访检查。

2.3检测要求:

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阶段:试验检测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中间质量监督检查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根据审查后的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同时试验检测人还应随时响应委托人提出的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专项检查指令后,应在5天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应在收到委托人的抽查检测指令后,1~2天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项目工作阶段: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5天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试验检测人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同时配合委托人进行检测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试验检测人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现场检测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

2.4 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截止(具体起算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公路工程乙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或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资质。

  1. 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工程造价≥10000万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不小于80km/小时)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由施工单位分包的检测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 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

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梁(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两方面。(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工程造价≥10000万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不小于80km/小时)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 4”信息为准);

③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检测专业需同时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梁(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即“交通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三方面。

③拟投入的其他检测人员中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不少于3人,拟投入人员检测专业累计后应包含道路(即“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梁(即“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即“交通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三方面。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检测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分(即商务及技术部分、投标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江阴市五星路18号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 0510-80601442

招标代理: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803室

电话:0510-83707889

联系人:徐工、韩工

邮箱:3428045458@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23:59。

8.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地址: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 4 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8.6特别提醒: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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