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目一
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02130200156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80.2008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宛
城区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第
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第一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7 月24 日 08 时00 分到2025 年08 月13 日 08 时59 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8 月13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
(http://ggzyjy.wancheng.gov.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8 月13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目一
标段(二次)已由宛区发改【2025】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南阳市宛城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
目一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1561
2.3、工程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袁庄村
2.4、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加工车间的保险库地面、内外墙装饰、金属面防火涂料、门窗
工程、坡道屋面排水管;物流车间的金属面防火涂料;储存仓库的金属面防火涂料;加工车
间的水电安装、冷库安装部分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一标段:2025 年宛城区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冷库保鲜库附属用房等基础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施工标):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人员符合资质等级要求;
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
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
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
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
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 日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参与投标,未入
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jy.nanyang.gov.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
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
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办理CA 数字证书方
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用承诺函代替)。
4.4 招标文件获取
4.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07 月24 日上午8:00 至2025 年08 月13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
(http://ggzyjy.wancheng.gov.cn/)
4.4.3 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jy.wan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nyzf 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
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 证书
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08 月13 日上午9:00 整(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宛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CA 数字证书登
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
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30 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
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
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3 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 盘等,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
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南阳市工农北路248 号
联系人:李伯科
联系方式:139377698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示范区姜营街道鼎盛大道金融中心3 号楼6 楼608 室
联系人:刘征
联系方式:18103770383
监督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 号
联系人:张晓
电话:0377-6307789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宛城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南阳市工农北路248 号
联 系 人:李伯科
电 话:139377698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示范区姜营街道鼎盛大道金融中心3 号楼6 楼608 室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10377037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