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校内师生提供排版制作、打字录入、黑白印刷、彩色印刷、试卷答题卡制作、校本特色资料的印刷服务等。服务期三年,从2024年6月24日至2027年6月23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服务期第二年度,从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止。服务期一年预算650000元,三年预算1950000元。经财评审定后第二年合同金额为583200元。
2)驻点文印人员应具备文字处理、图文混排及表格操作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软件等,固定一位平面设计师对接印刷服务,具备图文排版,图像处理,矢量图形绘制等工作能力。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文印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文印服务工作。如需更换对接设计师的,需提供书面更换声明。
2)为满足甲方文印需要,乙方入驻后,需提供驻点文印服务类常用设备,确保学校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黑白复印机、彩色复印机、速印机、条码打印机、切纸机、胶装机、计算机(电脑)、各类纸张等耗材。
3)为满足甲方文印需要,乙方具备一定的设备保障能力(如:大型数码快印设备、大型切纸机、大型胶订机),从印刷质量和印刷速度上确保开学的校本学习资料印刷服务、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资料的及时到位,确保不延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4.试卷使用80g纸张,答题卡统一使用100g纸张,大8开A3格式印刷。试卷超过4页以上的内容,请分成2张纸印刷,且正面均需按要求打点定位。各学科试卷均标示页码。
5.PDF格式排版的文件,使用书版软件排版的,不是用Word排版。编辑是在纸样上校对好,然后发给录排,图书都是按照这样的流程,用Word排版很多格式都排不出来。使用专业的书版软件排版,版式更规范并且美观实用。 所有科目都要交试题样卷、答题卡、答案及评分标准的电子文稿(word版)。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5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5%,说明:根据每月实际产生量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等额含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5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5%,说明:根据每月实际产生量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等额含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5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5%,说明:根据每月实际产生量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等额含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5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5%,说明:根据每月实际产生量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等额含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办理完支付手续后,甲方不承担因政府财政原因导致支付款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停止相关服务工作。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湖南弘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66130078801700000068)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甲方要求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服务要求标准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服务要求标准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服务要求标准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品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和行业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要求重新印刷或换货,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甲方要求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为甲方提供排版制作、印刷等文印服务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作品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均归甲方所有。若因知识产权归属或使用等问题产生纠纷,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解决,并承担因乙方过错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改正。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提出服务要求。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乙方在承印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各种数据、图片资料应严格保密,防止其内容泄露或扩散。乙方在完成制作工作后,应将各种资料完整返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留存原件和复制品等,乙方不得以电子稿、纸质稿等任意形式传播或使用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试卷资料,乙方应限制文件接触至指定雇员,完工后及时删除电子文档、销毁印版和废页。如有违背,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印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印制完成,符合甲方要求及行业标准,并按年级、科目、考场、考场人数分类打包好送至学校,印制出的试卷资料须在清晰度和规格上满足学校标准化模拟试卷的印制要求,特别涉及到数学,生物,物理,地理等图片较多的科目,否则将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学校所需的每学期各年级各学科学案均为即印即要,乙方均需在甲方指定时限内印制出来装订成册,并按年级、科目、人数分类完成后送至学校,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此造成的教学安排延误承担一定的损失,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纸质要求;中标方所使用的复印纸、双胶纸、铜版纸及其他印刷用纸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纸张,不得使用低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纸张进行印刷(甲方要求的除外)。
5)印刷要求:中标方给甲方所印刷的各种印刷品,必须干净、清晰、整洁、均匀、对称、美观,符合甲方的全部要求,不得有污点、黑块、缺行、缺字、字表排列不齐等现象。
6)对于服务工作人员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含不按时上下班,服务不及时、乱收费等情况),将列入月度考核,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提出警告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人员素质、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服务态度考核内容要求态度和蔼,文明接待,礼貌用语,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服务效率考核内容要求提供的设备数量应能够满足使用需求。
8)设备人员进场试用服务一个月后签订合同。若服务方人员变动或不足、设备不达标、服务不能满足学校要求、资料泄密等,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按时交付印刷成品,逾期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支付当次印刷品金额的3%给甲方;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4.如印刷品不符合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费;在此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的逾期责任。
5.若后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印刷不清晰、印刷材料不合格、印刷品污损、破损等印刷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重做、更换,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重做、更换义务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任何一方因政策因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确实不能继续执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执行本合同,且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