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前期物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前期物业招标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建字第4651022024200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冀建勘(海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民营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海口市江东新区建勘壹号院前期物业招标
2 、项目编号:YHZB2025-021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最高限价:
4.1 已售住宅:3.90 元/平方米·月。
4.2 未售住宅空置房:为已售住宅的 60%(具体由中标人和开发商协商在合同中明确)。
4.3 地库车位服务费:35 元/个·月。
4.4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4.5 物业每年度服务费以本项目住宅实际建筑面积来结算。
5 、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6 、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7 、服务期限:1 年(365 日,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8、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证明材料:须提供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①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提供信誉承诺函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 、其它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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