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五和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202-440300-04-01-906008004)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五和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项目编号:2202-440300-04-01-906008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五和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202-440300-04-01-906008004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29 09:00:00至2026-01-21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05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16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 |
| 经办人 | 杨工 | |
| 办公电话 | 0755-23881351 | |
| 电子邮箱 | yangruoqiao@shenzhenmc.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冯笑 | |
| 办公电话 | 15019241059 | |
| 手机号码 | 15019241059 | |
| 电子邮箱 | fengxiao@shenzhenmc.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其他,深圳市五和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范围内包含前期工程(含交通疏解、给排水管线改迁及恢复、通信管线改迁及恢复等)、土建工程(含枢纽换乘和城市通廊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装饰装修、既有地铁5/10号线改造工程、人防工程等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不含环境监理、燃气监理和电力监理,但需负责地盘内所有管线的总协调)。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920.9618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650,000万元 |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开/竣工日期 | 2026-01-31 至 2027-12-31 | |
| 计划工期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21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监理资质:具备1、2、3之一:1、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专业资质/铁路工程/甲级;2、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3、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及以上; |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利害相关方投标,利害相关方投标需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深建规〔2018〕3号)执行。3.投标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与本工程相对应的工程施工中标人存在隶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将不被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4.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5.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 | |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至少1项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铁路站房或地铁车站的工程监理业绩。 | |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EF%BC%89%3C/p%3E%3Cp%3E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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