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粮经复合高效种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文件(0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3点(2)“设计报价。参照《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标准计取,设计收费=按《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计算的工程设计费×施工图占比;签约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列,最终设计结算金额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作为设计费计费基价计算后乘以报价比例(报价比例=中标金额/控制价金额)(注:本项目施工图占比为60%)”“”,现变更为“设计报价。参照《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标准计取,设计收费=按《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计算的工程设计费×80%×施工图占比;签约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列,最终设计结算金额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作为设计费计费基价计算后×80%×报价比例(报价比例=中标金额/控制价金额)(注:本项目施工图占比为60%)”;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2、设计费:参照《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标准计取,设计收费=按《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计算的工程设计费×施工图占比;签约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列,最终设计结算金额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作为设计费计费基价计算后乘以报价比例(报价比例=中标金额/控制价金额)(注: 本项目施工图占比为60%)。”,现变更为“2、设计费:参照《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标准计取,设计收费=按《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计算的工程设计费×80%×施工图占比;签约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列,最终设计结算金额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作为设计费计费基价计算后×80%×报价比例(报价比例=中标金额/控制价金额)(注:本项目施工图占比为60%)”;
三、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为准。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招标人:天全县农林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