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苑家场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苑家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苑家场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魏连存 |
项目周期 | 3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部分自筹、部分财政拨款 | 资金来源 | 自筹99000元 财政局80000元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苑家场村村东停车场及健身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 ||
挂牌价格 | 179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其他描述 | 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挂牌价格:179000元(总价)。 3.价款支付方式:合同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结清。 4.竞价保证金:50000元。 5.交易方式:反向竞价,价最低者为承包方。 6.阶梯竞价:100元。 7.投标成交方需质保金,金额为成交价格的3%。 8.项目内容:1.健身体育广场:位于村东北角,约800平方,配置乒乓球台、健身器材、篮球广场等运动设施。 2.公共停车站:位于村东南角,约860平,设置公共停车位、公交车站、太阳能广场灯、护栏等便民设施。 土地硬化:按100元每平米算,约1660平米,共计166000元。 广场设施:护栏约100米,50元/米,约5000元;太阳能广场灯:8个,1000元/个,约8000元,合计13000元。项目总计179000元。 9.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且工程款到位后予以支付; 10.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出。 12.意向承包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竞价成功后承包方竞价保证金转为部分质保金,竞价成交方需缴纳剩余保证金,合同期满退还。 13.竞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以及开具票据产生的税费均由承包者负责。 14.计划工期:2025年9月10日 -2025年10月10日。 15.质量要求:满足村民的日常健身需求、提供便民停车、公交车停靠等服务。 16.质量验收:两委成员随时抽查监督。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