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防爆无轨胶轮车专业化年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防爆无轨胶轮车专业化年度服务项目已经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上河村。
2.2项目规模:有防爆指挥车、防爆人车、防爆工程车、防爆双排座货车、防爆材料车、双向料车、双头人车、防爆吸污车、铲板车、防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防爆多功能电缆收放车、防爆管路抓举车、防爆电动车以及防爆柴油机平衡重式叉车等不同类型车辆,因防爆无轨胶轮车长期服务于井下运输作业,工况作业条件恶劣、车辆整车状况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及损坏,为使辅助运输车辆在运行期间内保持良好的安全状况,故需要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4招标范围: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防爆无轨胶轮车专业化年度服务项目, 具体范围和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矿用设备检修资质证书》。包含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矿用防爆柴油机、矿用防爆柴油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防爆吸污车、铲运车、支架搬运车、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运人车、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运物车、防爆叉车以上车型的任意6种矿用设备检修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00万吨及以上矿井防爆车辆专业化服务业绩1份。年度结算总金额≥400 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年度结算清单及对应发票复印件、矿井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防爆车辆型号等关键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矿井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用户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和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用户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和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国家能源局煤炭司2019年第2号公告及附件1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情况(生产煤矿)所列对应煤矿的网络截图,或提供国家能源局最新版公告所列上述内容的网络截图。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2 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6 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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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18时0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8时00分;
5.2获取方式:本项目通过榆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 中标人须向平台运营商按平台标准和规定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技术服务费不区分货物、服务和工程类别,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执行定额收费标准,具体缴费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平台规则中平台技术服务费-收费细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榆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上河村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党永涛 电 话 :1800912370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总部)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C座,8层;(榆林办,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高新融府7号楼二单元2202室 联系人:刘士伟、李翠 电话: 19909120664 电子邮箱:1064473368@qq.com 6.2递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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