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大中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9198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大中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45000
最高限价(元):16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完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后,经过校审计室审计后付款97%。过缺陷责任期后付款3%。
装饰装修质量保修期 2年,缺陷责任期12个月,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5年,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4500
最高限价(元):404500
采购需求:查看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完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后,经过校审计室审计后付款97%。过缺陷责任期后付款3%。
装饰装修质量保修期 2年,缺陷责任期12个月,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5年,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001包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002包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3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药科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024-4352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A529)
联系方式:024-31313066
邮箱地址:lndx1202@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诗衡
电话:024-3131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