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1 | 采购包1 | 评审咨询服务 | 评审咨询服务 | 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
1 | 营口市财政局本级 | 采购单位 |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7 |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截屏复印件,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现场网络查询核对;本次响应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网查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盖章的缴纳凭证,应提供至少包含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份-响应截止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8 | 总公司(总所)授权书,分公司(分所)参与响应时提供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9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10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11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12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13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14 | 信用记录(征集人将按照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需附相关网站截图,查询起止时间:征集公告发布时间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的任意一天。) | 无响应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无 |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5年05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