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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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胡公文化街区旅游建设项目--胡公文化街区西区配套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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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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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330784-04-01-63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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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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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溪心路300号
联系人:吕玲
电话:136****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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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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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顺大厦1802
联系人:陈国祥
电话:134****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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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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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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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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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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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表、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等。1)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深化和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如有)、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深化(可能进行多轮),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结算审核、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采购、提供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材料设备选型,解答相关问题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工程(综合管线、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及市政配套工程(道路、给排水管线、景观、景观桥、交通设施、电气工程以及电力、综合通信、停车场等)等为完成相关施工图而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优化、补充完善设计工作及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总包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详细设计要求按设计任务书执行)。2)施工: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施工工作以外。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室外工程(综合管线、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桥梁等)及市政配套工程(道路、给排水管线、景观、交通设施、电气工程以及电力、综合通信、停车场等)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控制价清单)3)采购: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设备以外,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的范围内包含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控制价清单)。4)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报建、各类图纸及专项审查、规划许可等各项审批及施工许可证的代办或协办、设备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移交、竣工备案(包括质监、消防、人防、规划、环卫、环保、市政等各个专项验收)、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及产权移交的协助办理,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并负责本项目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内容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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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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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公文化街区西区配套设施工程位于金胜路南侧、上白线北侧,项目总面积59170.8㎡,其中新建绿化36470㎡,现状绿化改造8255㎡,新增市政车行道3040㎡,市政人行道239㎡,停车场727㎡,景观建筑111.8㎡ ,景观小品273㎡ ,景观桥(车行)2座204㎡,园桥6座171㎡ ,园路长1695m、宽2.55m、面积约4324㎡,栈道长350m、宽2.25m、面积约788㎡,硬质场地456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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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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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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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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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胡公文化街区旅游建设项目--胡公文化街区西区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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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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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40900007545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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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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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9,2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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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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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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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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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设计资质之一、3.1.2施工资质: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 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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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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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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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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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0-11至2025-11-12,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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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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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1-12,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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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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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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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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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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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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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2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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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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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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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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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2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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