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50035268wtxh0 | ||||||||||||
| 标段名称 |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E61050035268wtxh02lf001 | ||||||||||||
| 合同甲方 |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 | 合同乙方 | 陕西盛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同名称 |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
| 合同价款 | 10437029.66元 | 合同期限 | 1 | ||||||||||||
| 其他信息 | 发包人(全称):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 
 承包人(全称): 陕西盛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澄行审发【2025】116号)文件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 拆除工程涉及原餐厅及锅炉房等老旧建(构)筑物,总拆除面积共计640.13平方米;改造工程拟对现有建筑面积515.00平方米的食堂进行系统性改造升级;新建工程将建设一栋综合楼,地上总建筑面积1698.30㎡,占地面积795.40㎡,规划设置一层学生餐厅及二层多功能厅两大功能区域;新建钢结构雨棚,建筑面积为167.00㎡,功能为连接综合楼及改造建筑(厨房),同步实施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在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综合楼建有一座地下消防水池及一座化粪池,满足本栋楼消防所需。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计税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壹仟零肆拾叁万柒仟零贰拾玖元陆角陆分(小写) 10437029.66 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大写)壹佰贰拾万壹仟肆佰零叁元壹角肆分(小写)1201403.14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田敏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澄城县城南初级中学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签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 ||||||||||||||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