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绩溪县家朋乡家朋村 |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 |||
| 项目名称 | 绩溪县家朋乡家朋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JXX-GC-GK-2025063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 |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笔画数量顺序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弘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站前路与丛山路瑞辰名邸南区2幢2-2室徽山大道770号、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4 号(自编 A2 栋)803 房、804 房、805 房、806 房投标报价:3837053.40元工期(交货期):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日历天;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汪慧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181900853设计项目负责人:王成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124401856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联合体成员)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奖项:/项目负责人奖项:/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润方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和阳村枫川村、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50号投标报价:3846470.40元工期(交货期):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日历天;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胡磊峰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181893676设计项目负责人:朱学良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20243401109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合体成员)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奖项:/项目负责人奖项:/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绩溪县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笔木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361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B-4号楼3层投标报价:3871229.80元工期(交货期):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日历天;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程琼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151672400设计项目负责人:葛晓乐相关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20213400012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奖项:/项目负责人奖项:/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19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563-84300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8161768。(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