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公共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
变更公告
连平县公共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已于2026年01月14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文 | 修改为 |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企业获奖情况:根据投标人自2022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获得的奖项进行评审:获得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 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投标人承接的同个项目有多项奖项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时间以颁发日期为准。 | 企业获奖情况:根据投标人自2022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获得的奖项进行评审: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 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投标人承接的同个项目有多项奖项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公示网站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或其他相关获奖佐证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网页公示公告落款时间或相关佐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02 月04 日1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02 月26 日10时0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10时0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00分 |
开标时间:2026年02 月 04 日10 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时间:2026年02 月 26日10 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注: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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