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1023-YZJY-C2025-0014
二、项目名称: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城乡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9132109168164971X3 |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科技综合体A座19楼 | 92.06(均分制) | 529000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91341622689779455G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石塘社区银桥街26号B幢201室 | 86.07(均分制) | 547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包 1)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一年内为宝应县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日照分析复核服务,每个项目包括规划方案布局阶段和建筑施工图阶段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提供不超过两次日照分析复核服务。相关配套服务还包括:①确定日照分析报告的模板;②日照分析的答疑;③日照相关的听证、复议及诉讼服务;④其它日照分析相关的支持服务。 服务要求: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7.1 日照分析项目情况:⑴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⑵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⑶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台高度等)。⑷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⑸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及来源证明。⑹日照分析技术参数。7.2 日照分析结论: 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后被遮挡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并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标注建筑未达标区域或未达标窗户),其中现状建筑还应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7.3 附图:包括项目位置图、建筑遮挡关系图、空间模块图、日照分析计算图。服务时间:在相关分析资料提供齐备的前提下,每次日照分析周期为:规划方案布局阶段日照分析工作周期为 4-7 个工作日,施工图阶段日照分析工作周期为 6-12个工作日,具体工作周期根据日照分析楼幢数决定,楼幢数在 6 幢以下取下限,楼幢数在 15 幢以上取上限。 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名称: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包 2)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一年内为宝应县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日照分析复核服务,每个项目包括规划方案布局阶段和建筑施工图阶段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提供不超过两次日照分析复核服务。 相关配套服务还包括:①确定日照分析报告的模板;②日照分析的答疑;③日照相关的听证、复议及诉讼服务;④其它日照分析相关的支持服务。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等规定的要求,开展日照分析工作,客观、公正地出具相关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对相关数据和结论负责。如投标人出具虚假的分析结论,或者分析结论失实,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4)《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5)《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6)《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版)(7)《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DB32/T 3702-2019)(8)扬州市及宝应县其他相关规划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和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锦萍、汤志勇、章飞琴、张永兴、吴协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取包1:柒仟玖佰叁拾伍元、包2:捌仟贰佰壹拾壹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宝应县叶挺路823号
联系人:黎琦
联系电话:0514-80891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208室
联系人:冯凯
联系电话:0514-8901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凯
电话:0514-890106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