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FCG-CS-2025-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300000,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标项一)
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地区纪委监委、地委巡察办;地委办公室;地委组织部;地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地委老干部局 ;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政协地区工委办公室;地区档案馆;地委党史地方志研究所;地区团委;地区妇联;地区残联;地区科学技术局;地区科协;地委政法委;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区公安局;地区XX局;地委宣传部;地委统战部;地委社会工作部;地区社会主义学院;新疆某学院;地区外事办公室;地区民政局 ;地区信访局;地区工商联;地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0家财政预算单位,联合聘请1个法律顾问律师团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最高限价350000.00元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标项二)
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区教育学院;和田技师学院;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区第一中学;地区第二中学;地区实验中学;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地区红十字会;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医疗保障局。14家财政预算单位,联合聘请1个法律顾问律师团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最高限价300000.00元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法律顾问团服务项目(标项三)
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财政局;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区审计局;地区统计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应急管理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地区水利局;和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家财政预算单位,联合聘请1个法律顾问律师团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2)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报告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代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4)法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提供本单位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期间)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025年04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9)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标书。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司法局
地 址:和田市滨河路27号
联系方式:0903-2022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安居社区建设路11-6号门面
联系方式:0903-2511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梅
电 话:0903-25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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