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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伶秀溪排水通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 其他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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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宁市伶秀溪排水通道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4392001

招标人

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整治伶秀溪永久排水通道,全长约1380米,其中改造现状江南11号路梯形生态排水渠630m(渠底宽6.0m,渠顶宽14.4m,渠深2.8m),新建梯形明渠515米(渠底宽6.0m,渠顶宽17.2m,渠深2.8m),新建梯形明渠80米(渠底宽9.0m,渠顶宽20.2m,渠深2.8m);新建宽×高为6×4.2米的雨水箱涵105米,新建宽×高为3×3米的雨水箱涵6米;新建d2200雨水管25米,新建d2400雨水管173米。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9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9月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0日

预中标人

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6175258.80元

工期

3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含)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杨秉明(注册编号:桂1452007200801449;身份证号:5102**********15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贵芹(身份证号:3729**********172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10路

2、平阳村135678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一横4路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奖项:/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26006834.66元

工期

3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含)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廖保绵(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0585;身份证号:4501**********255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杨莲(身份证号:4501**********508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六福路(应天路-保宁路)工程(K0+700-K1+680.553) 工程施工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奖项:/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25984812.94元

工期

3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含)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蒋黎明(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1276;身份证号:4523**********00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德球(身份证号:4525**********122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江南2号路(1号路-22号路)K0+420~K2+30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奖项:/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及依据:因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第4、5、6、7、8、9、11、12、13项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5%8D%97%E5%AE%81%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EF%BC%8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AA%92%E4%BB%8B%E5%8C%85%E5%90%AB%E4%BD%86%E4%B8%8D%E9%99%90%E4%BA%8E%E4%B8%8A%E8%BF%B0%E5%AA%92%E4%BB%8B%EF%BC%89%E5%8F%91%E5%B8%83%E3%80%82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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