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编号:CR20GZ-WZ-KJXS-2026-002
1.采购条件
重庆市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4〕1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人所需石材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位于璧山区双龙大道璧山地铁站北侧广场,与轨道交通璧铜线及27号线璧山站衔接,为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总面积为67336m²(主体一次结构已完成20200m²),包括公交换乘站场、消防通道、地下二层车库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防水及保温工程、复建加固、装修工程、门窗安装、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暖通安装、消防安装、车库内充电桩安装、广场环路(部分)工程、室外景观工程、交通标识标牌设置、电梯工程等。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谈。
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石材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石材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者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许可和认证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商必须取得有效的资质证书,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公司2024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达B级(含)以上(新设立企业除外),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及以后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两年年不少于三家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3个及以上石材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2022年1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谈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竞谈人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谈判文件售价(元) 谈判保证金(万元) 1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SC-01 芝麻白光面花岗石 ㎡ 830 500 0 2 芝麻灰光面花岗石 ㎡ 200 3 芝麻黑烧面花岗石 ㎡ 1900 4 芝麻灰烧面花岗石 ㎡ 20000 5 球形花岗石路障 个 120 6 芝麻灰光面花岗石立缘石 m 715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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