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临快速路路面整治工程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5】6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邯郸市交通运输局以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邯临快速路路面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邯郸市临漳县、成安县、邯山区。
2.1.2建设规模:邯临快速路路面整治工程工程范围为K8+970~K27+984 (K8+970~K9+607、K10+345~K27+984为西半幅,K9+607~K10+345为整幅),共计19.014Km,其中K8+970~K18+664(邯大路-成安西)段,双向六车道;K18+664~K27+984(成安西-玄武大道)段为双向四车道。其中 K9+607~K10+345 下穿铁路段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分为水泥路面改造、车辙处理、裂缝处理三部分工程。
2.2招标范围:
邯临快速路路面整治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25日上午08:30至 2025 年11月30日17:00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月16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9090/BidOpening%EF%BC%89%E2%80%9D%E6%8C%89%E6%97%B6%E5%AE%8C%E6%88%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3%80%81%E7%A1%AE%E8%AE%A4%E5%B7%A5%E4%BD%9C%EF%BC%8C%E5%B9%B6%E5%8F%AF%E5%9C%A8%E5%BC%80%E6%A0%87%E7%9B%B4%E6%92%AD%E5%A4%A7%E5%8E%85%E8%A7%82%E7%9C%8B%E5%BC%80%E6%A0%87%E8%A7%86%E9%A2%91%E7%9B%B4%E6%92%AD%E3%80%82%3C/p%3E%3Cp%3E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杨闿锴,联系电话:1583182917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苑海斌;联系电话:0310-809931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0-6268126、6268191 电子邮箱:hdjtjjc@1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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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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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工业园区创优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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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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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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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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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杨闿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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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苑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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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583182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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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310-809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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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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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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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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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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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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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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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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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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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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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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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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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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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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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4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营运资金满足条件的,无需提供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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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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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养护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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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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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过去1年(2024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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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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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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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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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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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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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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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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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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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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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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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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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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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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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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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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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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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前 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 5 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 3 个(含 3 个), 小于等于 5 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当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个信封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等时,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累计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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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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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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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项目总工姓名;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规定的暗标编制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b.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项目标段名称与所投项目标段名称一致。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给定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项目标段名称与所投项目标段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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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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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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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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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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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
信封评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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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技术文件:100分
第二信封:评标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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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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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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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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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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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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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视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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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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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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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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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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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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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分。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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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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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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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5 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3个(含3个),小于等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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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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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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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
h.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
J.投标人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投标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K.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 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 盘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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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值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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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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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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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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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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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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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明标(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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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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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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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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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15分,每增加1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的业绩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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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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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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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评审“项目经理最低条件”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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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 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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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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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评审“项目总工最低条件”得15分。
| ||||
2.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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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
|
5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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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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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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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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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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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完善,得6.4-8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4.8-6.4分
| ||||||
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4.8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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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
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
工程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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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
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
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
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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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
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 ||||||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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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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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8分
| ||||||
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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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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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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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值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打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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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规定,独立评分并签署姓名;
2.各投标单位第一信封得分等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