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餐厅经营权承包进行公开询比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响应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承包项目;
2.2 招标编号:DCZBHT-2025-1301;
2.3 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国华街26号(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
2.4 本项目承包范围:本学校餐厅一楼及二楼、三楼的日常经营、管理、维护等;
2.5 委托管理期限:三年(2025年8月-2028年7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2.6 服务质量:①必须按学校指导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完成供餐任务;②餐品满意度必须达到85%以上;③餐厅卫生以及工作人员卫生、健康要达标;④不得违规经营不符合要求的食品;⑤先签订1年合同,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合同期间经济独立,自负盈亏;
2.7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餐厅一楼;
二标段:餐厅二楼、三楼(二楼后厨设备暂未启用,二楼、三楼共用三楼后厨设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各响应人可参与2个标段投标,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响应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同时中标两个标段,将按照标段顺序靠前的确定成交人,其他标段按照候选人推荐顺序相应顺延为成交人。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必须是经营权承包单位员工(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本人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相关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在近三年餐饮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学生罢餐、消防安全以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响应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页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响应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四.询比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层120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询比文件。
4.2 询比文件领取所需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响应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
(2)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3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4.4 询比文件的售价:询比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10时00分。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层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区1213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国华街26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0371-6022004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层1202
联 系 人:杨永丽 田兴 平云霞
电话:18595870521
邮箱:dcgczx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