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包)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通达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25】002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76号
3、项目代码:2307-411425-04-01-119004
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5、招标控制价:10245408.0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8700453.2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29363.62元;规费:255413.39元;税金:845951.12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14226.69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5月14日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评、定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
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定标时间:2025年7月18日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5、定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四、评、定标委员会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成慧、罗纯德、段建涛、徐美芹、刘双双(招标人代表)
定标委员会名单:黄茂华、孙建兵、汤昊、赵冰、李伟
五、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①实力: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中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2022 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定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履约能力、采用考察(包括人员、设备)或质询(主要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项目经理答辩)方式。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不得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评审因素作为核查否决投标项。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新增或变更定标条件和要求。
2、核查结果:本次核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六、中标结果
中 标 人:河南兴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10222955.25元大写:壹仟零贰拾贰万贰仟玖佰伍拾伍元贰角伍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博华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 241212297128
七、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八、公示期:2025年7月22日至7月24日
九、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通达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虞城县谷熟镇汤庄村高庄自然村北侧文化活动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5923827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学院路南段路西18号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7719001135
监督单位:虞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0-3128076
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