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北城支公司2025年第三期宣传品印制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北城支公司2025年第三期宣传品印制采购项目,由本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北城支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大同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大同市北城支公司2025年第三期宣传品印制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需采购印刷服务。
2.3项目性质:宣传品印制服务采购。
2.4采购需求
2.4.1、宣传资料规格
现需公开征集有宣传资料印制资质且能满足我公司实际需求的企业予以合作。合作过程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方负责。 具体包括:
a、宣传页:优质铜版A4纸,不低于200克/张。
b、宣传册:封面优质铜版A4纸,不低于200克/张,内页彩色打印纸,不低于150克/张。
2.4. 2、需包含方案排版设计,设计风格契合品牌调性,内容准确、图文并茂。
2.4.3、供应商需提供设计初稿,采购方审核修改,直至定稿。
2.4.4、按时交付,宣传页资料需在约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2.4.5、运输包装确保宣传品无破损,如出现损坏,供应商免费更换。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为准);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
3.2.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四、征集时间
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
五、报名方式
需通过“人保E采”外网(https://ec.picc.com/)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北城支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与文兴路交口东南瑞兴大厦2号楼407室
联系人:刘晓娟
电话:17734901093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北城支公司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