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新生儿等科室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产科、新生儿等科室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7%82%B9%E5%87%BB%E6%9C%AC%E9%A1%B9%E7%9B%AE%E5%85%AC%E5%91%8A%E4%B8%AD%E7%9A%84%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9%93%BE%E6%8E%A5%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31%E6%97%A510%E7%82%B9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div%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60120250100066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6-2025-00926
3、项目名称:产科、新生儿等科室设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5.50(万元)
6、最高限价:265.5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00:00至12:00,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7%82%B9%E5%87%BB%E6%9C%AC%E9%A1%B9%E7%9B%AE%E5%85%AC%E5%91%8A%E4%B8%AD%E7%9A%84%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9%93%BE%E6%8E%A5%3C/p%3E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zchj/register%EF%BC%9B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1日01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2.合同信用融资2.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2.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4.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天门市人民大道东1号
联系方式:0728-5231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8号东沙大厦A座21层
联系方式:027-8731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星宇
电 话:027-87311520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