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辖区市政设施及楼体立面维修改造工程(船营市政
基础设施(创城))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821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船营辖区市政设施及楼体立面维修改造工程(船营市政基础设施(创城))施工已由吉林市船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吉林市船营区城市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船发改审批发〔2024〕2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一般债劵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船营辖区市政设施及楼体立面维修改造工程(船营市政基础设施(创城))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
2.4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42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招标控制价:3156286.00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3.8%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9C%AA%E5%9C%A8%E2%80%9C%E4%B8%AD%E5%9B%BD%E8%A3%81%E5%88%A4%E6%96%87%E4%B9%A6%E7%BD%91%E2%80%9D(wenshu.court.gov.cn)%E4%B8%8A%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3%80%82%3C/p%3E%3Cp%3E3.9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月2日8:30至2025年9月24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