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澄行审发〔2025〕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澄城县畅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0.00%、自筹资金5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40.0亩,总建筑面积32800㎡,其中生产厂房16000.00㎡、研发中心5000㎡、仓储用房8000㎡、生活服务用房1200㎡、业务用房2600㎡。机动车停车位50个(配置充电桩25座)。主干道5500㎡,其他道路2466.80㎡。同时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一座,微型消防站5处,完成配电、给排水、消防、院墙、道路硬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1580958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58095800元);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5003526j7l73ckdt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质量保修期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标段名称: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05-20 09:00起至2025-05-26 18:00(请登录)下载资审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