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卢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53、LSGZ[2025]254-GC065
3、工程概况:卢氏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路网改善11条道路,全长17.45公里;安保8条道路,隐患里程共29.645公里。
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计划工期:45日历天
9、预算资金:¥18001470.08元
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招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 ”,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办理CA证书: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同时,投标人需完善主体库。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8时40分。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1)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80000.00元;
(2)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90000.00元。
4.递交形式:
(1)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市场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在首页-交易智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操作手册,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3)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
(4)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方便快捷,不占用资金,开具方式请登录“网站首页-电子保函平台”或者“登录系统首页右下角-三门峡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直接登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