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实训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509-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实训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需求-货物需求-数据标注实训设备。
事实依据:“▲提供数据标注综合应用类软著”要求的明确性与公平性。数据标注综合应用类软著”表述较为宽泛。是指要求投标产品所搭载的软件必须涵盖前述所有(2D 图像、3D 点云、光视融合等)标注功能的单一综合软著,还是接受由多个具备相应功能的软件模块及其对应软著组合来满足?此要求若不明确,可能导致符合实际功能要求但软著名称略有差异的优质产品被排除,或引发评审时的歧义。请求明确此条要求的具体含义和证明标准,例如是否接受功能模块对应的多个软著组合应答,以确保竞争公平。
请求:建议删除该标▲项参数或重新进行方案论证进行整改,删除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要求。
答:本项目要求的“数据标注综合应用类软著”,并非仅限定“单一软著名称包含所有标注类型”,而是以“投标产品实际搭载的软件能否完整覆盖2D图像、3D点云、光视融合等全部标注功能”为核心依据。若投标产品通过“多个软件模块组合”实现上述全部功能,且每个模块均具备对应的、与所实现功能直接关联的软著,视为满足本项要求。
数据标注实训围绕多类型标注场景开展教学,软件功能的完整性与知识产权合法性是保障实训正常进行的基础――若缺少对应软著支撑,可能存在软件侵权风险,导致实训中断;同时,软著要求可引导投标方提供经过知识产权认证的成熟产品,避免“功能虚标”,符合采购项目“保障教学质量”的核心目标。
综上,相关采购需求设定合理、明确,能够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与项目实施质量;且经前期市场调研,相关要求在市场上不具有唯一性,不少于3家满足,具有竞争性,不存在倾向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采购需求-货物需求-一体化感知基站
事实依据:(1)关于软件功能证明要求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异议。
1)技术参数“(一)一体化感知基站配置管理软件”中,第 3 点(摄像头管理)和第 4 点(激光雷达管理)要求投标文件提供“功能截图证明”、“产品说明书及设备彩页”(第 3 点)或“功能截图证明及V2X感知基站配置管理软件类软著”(第 4 点),并强调“三者缺一不可”或“两者缺一不可”。因为“功能截图”是证明软件具备相应功能的最直接证据。要求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设备彩页”或“软著”作为辅助证明有其合理性,但“缺一不可”的强制性要求可能过于绝对。2)“产品说明书及设备彩页”的获取难度:对于非设备原厂的生产商或系统集成商而言,其投标产品中集成的摄像头、激光雷达等外购硬件,其“产品说明书及设备彩页”属于硬件制造商所有。投标人可能因商业保密、版权或制造商配合度等问题,难以获取并随投标文件提供这些完整的、非自身所有的文档原件或彩页,尤其是在投标阶段。此要求可能对集成商构成不合理的投标障碍,而倾向于必须由硬件原厂投标,这涉嫌限制或排斥了潜在的、具备强大集成与服务能力的系统集成商参与竞争。3)证明效力问题:软件功能应由其实际运行效果(截图、演示)来验证,硬件说明书和彩页更多描述硬件本身规格,与集成后软件的管理功能无直接必然的证明关系。建议评估此要求的必要性,或明确是否允许在提供功能截图及软件著作权的基础上,以投标人出具的关于所投硬件符合规格的承诺函等方式作为替代证明,以保障公平竞争。
(2)关于特定硬件参数要求的必要性及潜在倾向性
1)技术参数“(五)边缘计算机 MEC”中,第 12 项要求湿度“10%-95%”,第 14 项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第 15 项要求浪涌“不低于 6KV”,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验证。湿度范围“10%-95%”的适用性:该湿度范围,特别是 10%的低湿要求,通常针对极端干燥环境。对于所述产品主要用于教学实训的场景,设备通常存放和使用于常规室内环境(湿度范围远小于 10%-95%)。设置如此宽泛的湿度指标,其教学实训场景下的必要性依据不足。此参数更常见于对工业级或军用级设备在严苛环境下的可靠性要求,可能指向特定高规格产品,存在过度配置或隐含品牌倾向的风险。IP 防护等级与浪涌要求的匹配性:“IP54”防护等级(防尘为“防止有害的粉尘堆积”而非完全防止粉尘进入,防水为“防溅水”)属于基础防护级别。然而,与之配套要求“不低于 6KV”的浪涌防护(通常对应严酷的工业电磁环境或雷击风险),与“IP54”所对应的应用场景(基础室内环境)存在不匹配。对于室内教学实训设备,如此高的浪涌防护等级的必要性令人质疑。该组合参数疑似直接套用某特定产品的规格,可能具有排他性。要求提供针对这三项特定参数的检测报告,进一步增加了投标难度和成本,可能限制竞争。
请求:建议删除该标▲项参数或重新进行方案论证进行整改,删除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要求。
答:(1)一体化感知基站配置管理软件可靠性、稳定性以及真实性具备必要性。仅依靠功能截图证明,虽然直观,但存在被篡改或片面展示的风险,无法全面、深入地呈现软件功能的完整性和实际应用效果。而产品说明书及设备彩页能够系统地介绍产品的设计理念、功能架构以及应用场景等信息,与功能截图相互补充,可使我们更全面地了解软件在实际应用中的表现。投标方应充分准备相关资料,以证明其投标产品符合招标要求。
(2)“湿度范围适用性、IP防护与浪涌等级匹配性、检测报告要求合理性”等问题,符合设备使用需求,符合室内室外教学实训场景需求。“教学实训场景”并非局限于单一固定室内空间,而是涵盖“基础教学、场景模拟、校外实训”三类核心应用场景。湿度范围要求设定符合多场景教学实训需求。
“IP54基础防护与6KV高浪涌防护不匹配,室内教学无需高浪涌等级”问题,本项符合“设备使用环境风险”“教学场景安全要求”两方面需求。实训场地可能存在粉尘(如学生携带的灰尘、设备散热风扇吸入的粉尘)、溅水(如清洁时的洒水、意外泼洒的液体)等风险。IP54防护等级中的“防尘5级”(防止有害粉尘堆积)可避免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导致的电路板短路,“防水4级”(防溅水)可应对意外溅水场景,完全符合教学实训基础防护需求,防护级别符合实训试用需要。浪涌防护等级符合“电网环境稳定性”与“设备安全保护”需求,避免导致边缘计算机MEC的电源模块、主板损坏。综上,IP54防护与6KV浪涌防护分别针对“物理环境风险”(粉尘、溅水)与“电气环境风险”(电压浪涌),二者属于不同维度的防护要求,不存在“等级不匹配”的问题。
且经前期市场调研,相关要求在市场上不具有唯一性,不少于3家满足,具有竞争性,不存在倾向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采购需求-货物需求-智能路侧设备
事实依据:1)关于多项认证与检测报告的时效性、关联性及必要性技术参数中多项带“▲”标记的要求(如第6、13、15、19、20、22条)需提供特定证书或报告。第13条要求对“一体化天线仓设计(5G+GPS+WIFI)”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此要求较为模糊,是要求对天线仓的结构进行检验,还是对集成的5G、GPS、WIFI天线性能进行检验?该检测项目并非行业通用或强制要求,其对于实现产品核心功能的关键性以及设置的必要性依据不足,疑似为特定产品设定。
2)关于特定参数要求的合理性及潜在倾向性
技术参数第 5 条要求“PC5 业务延时:<20ms,覆盖范围≥ 600 米,低噪无遮挡环境≥800米”。PC5 接口的通信性能(延时、覆盖范围)受实际部署环境(如障碍物、天气、设备密度、移动速度)影响极大。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一个在理想实验室环境下才能达到的极限覆盖距离(如800米),并将其作为投标产品的硬性技术参数,其在实际复杂道路场景下的普遍适用性和验证方法存疑。此参数设置过高,可能超出多数商用产品的典型性能指标,存在指向个别高端产品或特定测试结果的倾向,可能不合理地排斥其他符合实际应用需求的合格产品。
3)关于认证要求与产品实际应用的匹配度
技术参数第21条要求“产品需通过3C认证”。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此类路侧通信设备是否属于必须进行3C认证的产品范围,需要明确。若该产品类型不在目录内,则此项要求缺乏法律依据。若确需3C认证,请明确认证所依据的具体产品规则编号或标准。此项要求的合规性需要澄清。
请求:建议删除该标▲项参数或重新进行方案论证进行整改,删除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要求。
答:1)本项目第13条带“▲”参数要求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核心是对“一体化天线仓的结构进行检验”进行检验。此处说明:本项目智能路侧设备非通用型产品,是“智能网联车路协同”的核心终端。所有设备生产商均可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验。
2)本项目需求在于打造智能网联、车路协同应用实训,目前主流PC5路侧设备的典型性能指标中,在“低噪无遮挡环境”下的通信距离普遍可达700-900米,延时≤20ms(基于3GPPR16协议的PC5V2X通信标准),不存在“超出多数商用产品典型性能”的情况,参数设置与行业发展水平相匹配。
3)智能路侧设备是智能网联与车路协同体系中路侧端的核心通信终端,其部分类型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电子产品及附件”大类,需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的要求。当前行业内,用于车路协同通信的PC5路侧设备,多数已取得3C认证,这一现状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高度契合。
且经前期市场调研,相关要求在市场上不具有唯一性,不少于3家满足,具有竞争性,不存在倾向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采购需求-货物需求-智能车载设备
事实依据:(1)关于关键性能参数的可验证性与合理性
技术参数第 5 条要求“PC5 业务延时:<20ms,覆盖范围≥ 600 米,低噪无遮挡环境≥800 米”。PC5 接口的通信性能(时延、覆盖范围)高度依赖于实际测试环境(如障碍物、电磁环境、设备移动速度)。将“低噪无遮挡环境”下才能达到的理想化极限覆盖距离(≥800米)作为对所有投标产品的统一硬性参数,其在实际复杂车载移动场景下的普遍适用性、可重复性及客观验证方法存疑。此参数设置可能超出多数商用产品的典型性能指标,存在指向个别高端产品或特定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倾向,可能不合理地限制竞争。
请求:建议删除该标▲项参数或重新进行方案论证进行整改,删除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要求。
答:本项目该参数设定均基于实训场景核心需求与行业技术标准,符合项目需求。智能车载设备用于车路协同实训教学,需模拟真实道路环境下“车-路-人”协同交互场景(如紧急制动预警、交叉路口碰撞预警等)。根据《YD/T 3400-2018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总体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车路协同关键业务(如主动安全类)的端到端时延需≤20ms,确保预警时效性;覆盖范围方面,室外实训场景需支持“远距离路侧引导”等教学任务,符合室外教学实训需求。
且经前期市场调研,相关要求在市场上不具有唯一性,不少于3家满足,具有竞争性,不存在倾向性。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业绩:
原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车路协同实训类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1分。”
事实依据:该项目核心本质是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项目的成功关键在于信息技术集成能力、软件开发能力、硬件兼容与数据对接能力,而非单纯的“车路协同实训类”业务经验。一个优秀的 ICT 服务商完全有能力完成智能设备的集成和上层应用平台的开发。我方具备完全符合项目核心需求的资质与业绩:我方虽无“车路协同实训类设备”的狭义业绩,但拥有丰富的信息化、智能化系统集成业绩。
请求:建议修改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承担过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
答: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请投标人充分理解““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本项设置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不予调整。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联系方式:0550-3854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7、18005500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胡国庆
电 话:0550-3854662、0550-3519517、18005500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