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食堂超市服务商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SDHR-GDYH2025-01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食堂超市服务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食堂超市服务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食堂超市服务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项目编号:SDHR-GDYH2025-012
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食堂超市服务商项目
3.项目内容:
供应商在我行免费提供的房屋内经营内部超市,提供各类预包装食品、饮品、水果等食品类
商品的供应销售。
4.采购预算:
无具体预算,自行经营销售,据实结算。本项目年度销售额以2024年销售额为参照(2024
年我行内部超市销售额161.63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唯一
分支机构(唯一系指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仅限一家),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
于人民币100万元(含)。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
确授权该分公司参加此次投标、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事务等权限事项,
以及授权的期限等内容,总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法律责任由总公司
承担。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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