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663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戒毒人员食堂及超市食材和日用百货等货物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格式11中注:1.此表中报价不做竞争。2.此报价不允许修改,否则按无效处理。
变更为: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5日15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街
联系方式:024-8929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2341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姝怡
电 话:024-23416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