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抚顺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抚顺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
号:CGXM21199925050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
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人的招标内容及需求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抚顺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交通银行抚顺分行2025-2028年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交通银行抚顺分行分行大楼(含营业部)及10家营业网点、1家自助银行网点。
4、本项目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5、最高限价:2,022,324.48元/年(含税)。
6、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人民币)。
7、中标人数量:1家。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验收标准: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0、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每月支付1次(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
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
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
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
,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
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
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5月12日08:30时起至2025年05月19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
外)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点30时(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