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珠海高科园区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项目)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珠海高科园区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采购项目,对该项目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提升园区整体环境,保障办公大楼外观整洁与良好形象,确保建筑玻璃幕墙整洁美观,拟采购高科园区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高科园区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总清洗面积为1.32万㎡。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45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作为废标处理。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个月,在采购成交后再沟通具体起始日期。
2.4 采购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需求
1.清洗范围:珠海市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高科园区,总清洗面积为1.32万㎡,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可见玻璃表面。
(2)玻璃与结构之间的缝隙清理。
(3)外窗、边框等可视部分同步清洁。
(4)特殊区域(如连廊悬挑部分)按现场情况进行处理。
(5)楼宇附属建筑/装饰物的清理。
二、具体清洗标准
1.清洗后玻璃幕墙表面无水痕、无污渍、手印、无灰尘残留及脏物等。
2.目视洁净、透亮、手感无明显油腻或颗粒感,视觉效果良好。
3.边角、接缝处不留死角。
4.不得损坏原有任何建筑物、密封胶条等。
三、作业要求
1.实施清洗作业前,必须先到现场查看各楼宇玻璃幕墙情况,对现场环境、楼层高度等情况有全面地了解,因地制宜制订合理的清洗方案并提供安全责任书、各资质证书等。
2.实施作业前必须先向采购人报备具体清洗计划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3.为保证施工质量,在施工前需先做样板达标再进行施工。
4.不得在恶劣天气(大风、大雨、高温、台风)条件下施工。
5.文明施工,注意施工现场环境的卫生,由供应商造成污染环境的地方,供应商应先上报采购人,并按规定照价赔偿。
6.在施工范围内发现甲方的财物已有原始损坏应及时通知。
7.如遇突发情况供应商应立即暂停作业并报告。
四、安全要求
1. 供应商实施清洗作业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明确工作安全要求,必须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安全。
2.供应商需配备相应技术工程队进行施工,以确保工质工期完成。从事施工人员应以体魄健康的中青年为宜,必须具有相关证书(如高空作业证),现场配备一名地面指挥人员,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施工前供应商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特别是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高空培训作业方可作业,并将培训记录保存留档。
4.供应商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装备,包括安全绳、安全带等。
五、清洗方式与材料要求
1.采用专业的吊绳、吊板、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涂水器、胶桶、 高压喷水机、高压管、铲刀、玻璃刮等专业清洗工具及设备。
2.使用环保型中性清洁剂清洗玻璃幕墙、外墙、铝制品等表面清洗,不得腐蚀玻璃或金属材料。
3.清洗外墙的所有药水及清洗剂都经过严格配制,在使用前需以所清洗外墙同样材质进行采样试验,经专业人员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4.采用高空吊板,由上往下清洗。施工前认真检查好所有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在楼顶上选择安全可靠和稳固位置作为垂放吊绳之定位,自上而下、逐步下滑。并使用相应清洗药水装入桶中,用涂水器依次进行清洗,经过药水清洗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有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未违法违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同类的经验,并提供至少2项业绩证明文件(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关键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的经验;
(3)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供应商具备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3.2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9月 27 日9:00起至2025年9月 30 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按平台规定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如遇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 15 日14:00。(CEC电子采购平台上必须上传报价,否则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线上,超过递交截止时间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递交地点为:CEC电子采购平台。
5.2响应文件内容:响应函、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响应材料、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递交。
5.3 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上传到CEC电子采购平台;
(2)上传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软件园路1号南方软件园D4栋4楼桑达物业
联系人:陈嘉慧
电话:18190339975
电子邮箱:3293184040@qq.com
采购监督:jiandu@cecpm.com.cn/ 0755-83202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