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农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第一标段、朝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第二标段、朝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第三标段、朝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第四标段、朝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第五标段、朝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配电工程第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朝阳县境内
2.工程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建设任务10万亩,其中新建7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建设范围朝阳县北四家子镇、大庙镇、二十家子镇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6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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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并且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并且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并且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EF%BC%88%E5%B9%B6%E9%99%84%E7%BD%91%E4%B8%8A%E6%88%AA%E5%9B%BE%EF%BC%89%E3%80%82%3Cp%3E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7.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一标段4万元、二标段2.1万元、三标段3.3万元、四标段2.5万元、五标段4万元、六标段2.5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招标人:
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3号3-2
代理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杨先生
代理联系人:
车先生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21-8999105
代理联系电话:
0421-2800299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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