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高铁片区综合路网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阜发改【2025】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5988.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8291.2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附属工程。(1)道路工程:本项目路网工程共包含两条道路,总里程约1552.892米。其中站前大道长 616.17米,站前大道至苍山路道路长为936.722米。 (2)桥梁工程:项目跨越柳泉河,新建桥梁一座,桥跨布置6×25+120+9×25m,桥长502m(含两侧耳墙长度)。 (3)其它附属工程: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建设地点:阜平县阜平镇 。 全过程咨询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直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其他: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工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任意一项); (2)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各负责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退体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或劳动合同)。
3.1.4其他要求:(1)拟派总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给予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合同金额的24%),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须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明确分包份额。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预留份额情况(联合体成员中如为大型企业,须联合其他成员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合同金额的24%),联合体成员如为中型企业,须联合其他成员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任意一项),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的负责人之一)。 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各专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监理三个专业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联合体的相关规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6 09:00:00至 2025-09-01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两个平台都需要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河北中扬昊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张庆峰 ,联系电话:0310-8066000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7221440
电子邮箱:fpzhujianju@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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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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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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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高铁片区综合路网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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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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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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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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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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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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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扬昊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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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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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环城路东侧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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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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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东方绿城西区B座3-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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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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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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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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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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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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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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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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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722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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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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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80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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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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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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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hcy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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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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