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宁阳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
维修改造项目01号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响应云发改办交易监管〔2024〕 55 号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缴纳保证金页面上传无失信记录附件,开标当天无失信记录确认通过后,交易系统将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免缴纳”以及无失信记录附件推送至开评标系统。
本次补遗通知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截止时间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次澄清(补遗)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若同一内容与澄清(补遗)通知不一致的,以澄清补遗通知书为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澄清(补遗)通知作出的解释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
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