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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计取:13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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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3、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4、供应商响应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5、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6、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一标段:河南聚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二标段: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7、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8、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