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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厦门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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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1)和(2)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1)设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②同时具备以下a和b资质: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试验室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资质。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最大管道管径不小于1500mm的排水工程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2 09:00: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线上投递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6-02-02 09:00:00
开标地点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2{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2{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3{text-indent:31.2p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3{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4{text-align:left;margin-top:10.0pt;margin-bottom:10.0pt;}span.X4{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color:#000000;}p.X5{text-indent:21.0pt;}span.X5{font-size:10.0pt;}p.X6{margin-bottom:6.0pt;}span.X6{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7{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8{text-align:left;}span.X8{font-size:9.0pt;}p.X9{text-align:center;}span.X9{font-size:9.0pt;}p.X10{text-align:left;}span.X10{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X11{text-indent:21.0pt;}span.X1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12{text-indent:21.0pt;}span.X16{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7{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5〕189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紧邻正在建设的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 。

2.1.2.工程建设规模: 因拟建的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新建4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用海范围与电厂现状用海范围存在交叉且电厂已建排水管涵和排水口位于1#-5#集装箱泊位工程范围内,为使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的建设能够实施推进,同时保障电厂的正常生产和用海需要,本项目取水口和取水管涵不变,对排水口进行迁建以及相应的管涵改迁。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厂外连接井、两条DN3000排水管道(单根长约1715m),1座跌水井,1条长约440米的2×2.8m×2.8m双孔排水箱涵和排水口,以及电厂内的连接井和虹吸井改造等,以满足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工程四台40万千瓦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的排水量(约28m³/s)要求。电厂排水路径位于1#-5#集装箱泊位工程最北侧陆域的纬三路下,向西延伸至垦区地块,向南延伸至泊位工程西侧护岸,随后采用排水箱涵至西护岸端头附近在低潮位以下淹没出流,排水箱涵设计内底标高为-2.50m~-3.70m,最大水深大于5米。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24147.1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8931.49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4570485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参照《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2)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参照《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测量费最终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1)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过程期间的后续设计服务等;(2)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包括工程地质勘探和工程地形测量等工作),以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要求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①满足本工程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②后续设计服务: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排水工程、电厂内改造、西围堤斜坡段改造、地基处理、临时工程等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包括工程地质勘探和工程地形测量等工作),以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要求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1)和(2)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1)设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②同时具备以下a和b资质: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试验室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最大管道管径不小于1500mm的排水工程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13 至 2026-02-01 ,每天上午 8时00分00秒 至 12时00分00秒 ,下午 14时30分00秒 至 17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9101/xmjy/%EF%BC%89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10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02-0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9101/xmjy/%EF%BC%89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7%A6%8F%E5%BB%BA%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ggzyfw.fujian.gov.cn%EF%BC%89%E5%92%8C%E5%8E%A6%E9%97%A8%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F%BC%88http://zyjy.as.xm.gov.cn/%EF%BC%89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2楼

邮编: 361012

电话: 0592-5829853

传真: 0592-6019267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8楼

邮编: 361012

电话: 0592-5829676、13003904696

传真: 0592-5829614

联系人: 许工、张工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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