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商银行嘉兴分行装修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6-330402-89-01-397674 | |||||
招标人: |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路830号 联系人:许耀聪 陆佳程 电话:0573-83231165 | 代理机构: | 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浦园路7号 联系人:李婷、陈丽华 电话:18334306489 | |||||
标段(包)名称: | 浙商银行嘉兴分行装修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6889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2023年09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备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加盖公章:①工程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顺序进行认定;以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业绩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复制件,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项目特征、业绩工作内容等评分要素,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注: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5)①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的,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的联合体投标都将被拒绝。③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项要求□3.5 _____;□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9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加盖公章:①工程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的顺序进行认定;以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业绩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复制件,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项目特征、业绩工作内容等评分要素,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注: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3.8 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2人;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9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_____。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杭州硕茂建设有限公司 | 21,382,228.00元 | 15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黄鹏程 | 一级建造师;浙1332011201126204 | 无 | ||
| 浙江嘉天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21,382,126.00元 | 15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王水娟 | 建造师;浙1332007200707183 | 无 | ||
| 江苏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522,021.00元 | 15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郑伟 | 建造师证;苏1322013201401972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安徽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竣工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29至2026-11-02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10-28 09:30:00 | 评标地点: | 8号评标室 | |||||
行政监督机构: |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3-82065307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9 18:1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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