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帽山水库溢洪道等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3-00347 项目名称:帽山水库溢洪道等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63600 最高限价(元):1446439.11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册项目经理且无其它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具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3日2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3.供应商在开标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024-22962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方式:024-23533741 邮箱地址:lnshzb2014@[链接]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井美丽、韩雨轩、邢楠 电 话:024-2353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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