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广安市主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工程市民广场区域雨污管网探测及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主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工程市民广场区域雨污管网探测及勘察设计服务。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总价92800元,税率6%。
(五)工期:15个日历天。
(六)采购内容:拟采购本项目市民广场区域雨污管网探测及勘察设计服务。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价格(元) | 备注 |
1 | 市民广场区域雨污管网探测及勘察设计服务 | 广安市主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工程市民广场点位周边雨污水管网探测及勘察设计服务,本次管探及勘察设计主要为查清市民广场区域(包含但不限于金安大道、牌坊路、建安大道、金源五街、兴华街、兴业街、兴安上街、环溪二路、富源上街、贯通路及狮子山路等)所有排水管网的具体来源及流向,将该区域内的雨污水支管全部接入新建的雨污水主管道,最后封堵下穿市民广场地下室的入河管道,确保市民广场地下室不渗漏及广场外道路不内涝。勘察设计单位根据资料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经研究通过后出具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 | 项 | 1 | 92800 | |
合计 | 92800 |
注:以上价格包含完成管网探测及勘察设计内容的探测费、勘察费、设计费、预算编制费、税金(6%的增值税)、咨询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含交通、住宿等费用)因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后中标人可能还需进行的局部修改和补充完善的工作量费用,去现场配合所发生的差旅交通费及食宿费等所有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完成项目管网探测及勘察设计服务并提交成果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
2.项目竣工验收后,所有资料需勘察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完成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3.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需按要求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中标人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税款。
若中标人开票税率不足6%,则:本项目含税总费用调整为:中标价÷(1+6%)×(1+中标人开票的票面税率)。
(三)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
(四)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
1.转账形式:意向供应商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安分行
账号:51001748636051508638
2. 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提交。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凡供应商开具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纪(2025)48号)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采购人不予认可(名单如下:广安中孚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五)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缴纳的,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六)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被采购人确定为替补成交供应商后,放弃替补成交资格、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履约担保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含税)金额 10%的履约担保。(向下取整到百位)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担保期限应在合同工期基础上延长6个月时间;保函中必须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且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甲方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履约担保函的格式及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中标人方可正式出具。
3. 履约担保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注:凡供应商开具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纪(2025)48号)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采购人不予认可(名单如下:广安中孚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八)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在签订合同日期前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发〔2024〕35号文件、广发展建工纪〔2025〕11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29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48号、广发展建工纪〔2025〕53号)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特殊要求
1.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①提供业绩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②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结算等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日期的认定以合同内容完工验收时间为评判标准。④业绩对应项目不低于9万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6年1月24日9:00时至2026年 1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网邮或现场的方式获取询价文件。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6年1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均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现场直播(房间号及密码详见公告询价文件附件一“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自行进入会议房间观看。供应商若未能及时进入会议房间则视为默认对本项目开标全过程无异议。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邮递报价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不见面开标),报价文件需密封。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牵头单位)身份证复印件(限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投标使用)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投标使用);
(3)资质要求: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①提供业绩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②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结算等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日期的认定以合同内容完工验收时间为评判标准。④业绩对应项目不低于9万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
(5)承诺函;
(6)询价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
(7)报价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备案公章,(1)—(6)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
(二)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递交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业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报价、业绩均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选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替补成交人的中标价按其报价执行),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四川建设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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