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出口CEMS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出口CEMS系统采购;
2.招标编号:GCG2025-246;
3.交货地点: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大河南热源厂;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5.招标范围:提供脱硫出口CEMS系统:1 套 CEMS 系统主分析仪,1 套微粉尘仪,1 套数采仪、1 套在线监测辅助测量装置(包括探头、伴热管线、预处理系统、流量、温度、压力、从就地取样探头至仪表站房相关信号电缆)安装及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提供的CEMS分析仪、抽取式激光前散射微尘仪、温压流一体化监测仪、湿度仪表、数字式数采仪必须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具有国内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至少两个以上(含两个)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在他文件投标中提供相关合同的封面、签字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
1.获取方式:线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5日8时30分至2025年09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线上购买,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365trade.com.cn/),点击【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2.线下购买携带相关材料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207号)现场现金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包,招标文件出售后不退。
4.报名相关资料:资格条件1-7材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14:00 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14:00 时(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208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务必出席开标会议。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金碳碳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调兵山市中央大街1号
联系人:孙睿
电话:152410988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
联系人:赵奇、薛晓东、李洋
电话:024-31679592-8891
邮箱:zfzbzhaoq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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