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金控(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计划管理人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金控(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计划管理人选聘项目。
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中原金控(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在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选聘1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
1.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资产支持证券全部兑付完毕止。
1.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1.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章)。
2.2投标人需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具备证券资产管理资格(如证券公司)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如基金子公司)。
2.3投标人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和销售的相关服务,熟悉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具备完成相关业务的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并盖章,格式自拟)。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产证券化业绩且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因受到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而永久或暂时失去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且尚未恢复,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书并盖章,格式自拟)。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2.6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团队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在服务全过程中,核心人员保持稳定,且全程参与项目(需提供承诺书并盖章,格式自拟)。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须显示股东(或发起人)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在该网站查询不到单位信息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1时间:请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3.3方式:邮件发售。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④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以上均为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有£ 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原金控(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计划管理人选聘项目(项目名称)领取招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 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