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澄清及变更公告(二次)
一、标段名称:宁夏西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一至八标段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10月12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四、澄清及变更内容
1.原七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由于招标文件制作模板固化模式,无法填入,现澄清为: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 评标价为所有在最高限价的97%(含)到最高限价(不含)范围内,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最高限价的97%(不含)范围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即: C=(N1+N2+N3+…Nn)/n 式中:C为评标价; N为在最高限价的97%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为在最高限价的97%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当n为0时,C等于最高限价的97%。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所有价格均为总报价(含暂列金)。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2.原定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一至三标段:2026年11月05日9:00分,
四、五、八标段2026年11月06 日9:00分,
六、七标段:2026年11月06日9:00分
现变更为:
一至三标段:2026年11月02日10:30分,
四、五、八标段:2026年11月02 日10:30分,
六、七标段:2026年11月02日10:30分
五、其他事项
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工程业务-答疑澄清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根据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与原招标公告描述相同的地方,均按上述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黎明路
联 系 人:张沛沛
电 话:0955-40124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层08号办公区
联 系 人:海正国(项目负责人)、杨霄、陆晶
电话:13995248974/18695465530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955-4015386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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