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L2025-112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FL2025-1121;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
3.招标内容:果蔬生鲜、粮油、肉蛋奶、水产、豆制品、干调等(详见招标文件);
4.预估金额:3年520万元人民币(具体购置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6.入围数量:2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4家及以上时入围2家,不足4家时重新组织 招标。
7.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分行本部及城区各支行(站前支行、西路支行、东路支行、
平东支行)职工食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二)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 不足三年的,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四平分行本部及城区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四平分行本部及城区机构的配送能力。
(七)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能够提供肉类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4.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 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5.供应商承诺入围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公司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有效供应商不足四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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