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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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2025112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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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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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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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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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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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投资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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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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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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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北环路南天健科技大厦B裙楼,计算租金面积8671.24㎡,有房地产证,目前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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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租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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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1.24㎡ 出租用途 |
研发办公、商业、商住(商住需要获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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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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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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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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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含在租赁期内,装修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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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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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平方米/月(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前3年不变,第4年起每个租赁年度较上一年度租金标准递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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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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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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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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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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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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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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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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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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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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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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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采取协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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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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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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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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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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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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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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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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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缴纳租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若因承租方未取得相关批文或因其原因导致批文延误、失败或物业无法使用,承租方仍应按期足额支付租金且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并应承担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诉讼费用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方不得转让或转租承租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予任何其它第三方;如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物业、没收保证金并要求支付剩余租期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若发现承租方实际控制人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导致存在变相转租可能的,视为根本违约。
5、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政府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6、物业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物业主体结构,影响物业使用安全。承租方提交的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进度及质量。承租方擅自装修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受损的,除应恢复原状外,另按每日5000元标准支付房屋空置损失直至修复完成。
7、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另外需缴纳中央空调费用(中央空调费需按照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支付)。
8、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承租方应于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押金以及预付半年度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押金优先用于冲抵欠缴租金、物业费用及恢复物业原状所需费用。若承租方存在拖欠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情形,出租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抵扣。
9、装修保证金:装修前需向物业服务中心交付装修保证金,收费标准为30元/㎡(注:按装修单元建筑面积计算,足额不足2万按2万缴纳。)装修保证金应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经出租方确认无主体结构损坏后无息退还。
10、租赁物内现有设备设施及固定资产由承租方保管并免费使用,租赁期满若上述设备设施及固定资产有损坏的,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若承租方无法恢复原状,由出租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收到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 特别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押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未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超过15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全部保证金。
2.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如因承租方疏忽或未实地踏勘导致后续争议,出租方概不负责。
3、2023年9月14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天健科技大厦(天健云途·创智中心)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费:18元/㎡/月,中央空调费12元/㎡/月),委托管理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出租方将租赁物正式移交给承租方后,由承租方取代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与深圳市天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天健科技大厦(天健云途·创智中心)物业管理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此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可自行选择物业管理公司。
4、本次招租物业1至4层为简装带部分家具,5至8层为毛坯交付。
5、本物业证载用途为工业研发用房,若承租方转换为酒店等用途,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审、政府批文、经营证照等;因承租方自行申请变更物业用途所产生的全部法律风险、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6、现场踏勘联系人:杨经理,联系方式:18025378372。
7、意向承租方支付招租保证金即视为接受出租方在挂牌文件中设置的全部违约责任条款,不得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
8、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度支付,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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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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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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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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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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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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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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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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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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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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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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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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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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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462299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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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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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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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0755-26922954
林小姐:0755-836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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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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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657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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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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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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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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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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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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