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托古乡、永乐镇等 2024 年一般公路建设(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肇州县托古乡、永乐镇等 2024 年一般公路建设(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关于肇州县托古乡、永乐镇等 2024 年一般公路建设(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审[2025]53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肇州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拟采用车购税补助资金建设,其余资金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肇州县
2.2 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里程28.099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四级公路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平面交叉、安全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2166.58 万元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4日,交工日期 2025 年11月30日,总工期:57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 条款规定执行)。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 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无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份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养老保险)。
3.1.4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shixi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 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